社会责任 SOCIAL
正文内容
保密工作维系着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每一名党员、每一位检察干警、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很多泄密隐患就在我们身边。今天就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失泄密的注意事项吧!
类型一:微信办公致泄密
案例一
2018年4月,某市机要部门通知原市检验检疫局服务中心文件专管员周某紧急去取一套涉密文件,但周某忙于手头其他工作,难以走开。周某认为,取文件而已,反正谁去都一样,便未向分管领导报告,私自委托新入职尚未接受保密培训的驾驶员赵某帮其代领。赵某领取文件后,出于炫耀心理,在返回途中于车内私自用手机将其中3份机密级文件首页进行拍照,并实时在微信群“相亲相爱一家人”中发布,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对赵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取消周某文件专管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处罚金1000元;对服务中心主任文某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副局长任某、局长奉某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二
2017年10月,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
保密小课堂:
一是涉密工作切勿使用微信办公,不涉密工作确有需要的,可以在控制范围内组建工作群,交流内容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信息;
二是禁止将涉密载体流程管理与智能手机使用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消除涉密文件数字化的隐患。
类型二:维修设备致泄密
案例一
2016年11月,某机关单位两台涉密计算机发生故障,无法连接内部局域网。因当日网络维护技术人员生病住院,经单位负责人尼某同意,工作人员姬某联系某办公设备公司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导致多份内部文件外泄。尼某和姬某被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保密小课堂:
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尽量由本机关、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请其他人员维修时,应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现场要有专门人员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需要送销售公司维修时,应在维修前将硬盘拆卸保存,不能拆卸硬盘或需要重装操作系统的,机关、单位应安排人员在维修现场监督维修或安装。
类型三:违规保管资料致泄密
案例一
2005年,某涉密单位干部孙某在参加重要涉密会议后,未按照会议要求交还涉密会议材料,将涉密文件放在旅馆更衣柜中,在外出参观旅游时涉密文件和个人财务被盗,经多方查找未果。事件发生后,孙某受到党纪严肃处理。
案例二
2013年3月,某部委工作人员娄某丢失1份机密级文件。经查,娄某外出参加会议返程途中,不慎将涉密文件遗失在公交车上。发现情况后,娄某立即向单位报告,并通过积极联系公交公司、向公安部门报案等方式进行查找,但未能找到。经评估,文件内容已在有关报告中对外公开,文件丢失不会带来实质性损害,有关部门给予娄某行政警告处分。
保密小课堂: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已是“老生常谈”,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管不当,随意让他人使用、保管或办理寄运,是严重违反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行为,极有可能造成涉密载体失控。
类型四:销毁不当致泄密
案例一
2010年12月,D局办公室派两人将有关文件资料送E造纸厂销毁。但当天遭遇停电,无法立即销毁。该厂负责人承诺,恢复供电后将立即销毁,于是两名监销人员同意将待销文件资料留在厂内。10天后,有关部门检查发现,D局送去待销的文件资料仍堆放在车间内。经查,其中有3份秘密级文件、16份未标密涉密文件。此外还发现,E造纸厂不具有销毁资质。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D局办公室主任杨某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两名监销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经过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严禁个人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销毁工作应当在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销毁单位进行,严禁涉密文件资料流入旧货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等场所。
上述案例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全体领导干部、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和修养,努力提高保密意识,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全力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定要记住……
保密不可讨巧,讨巧必受其扰;保密不可投机,投机必受其欺;保密不可懈怠,懈怠必受其害。
- --政府机构--
- --相关链接--
公司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25号 联系电话:0717-6320612 Email:612@csic612 .com
版权所有: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 鄂ICP备09021982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宜昌
